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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盛凯工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柏罚字〔2024〕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盛凯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河南省盛凯工贸有限公司扬尘污染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23MA9K88EC4D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0************097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环保扬尘污染
处罚事由 2024年12月1日,我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河南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沿太行高速1工区水温站(柏山镇柏山村后王坡无名场地)巡查发现你们公司在院内贮存堆放有大量砂石料部分砂石料密闭不严,导致扬尘污染。未密闭的砂石料有85吨,占地约80平方 罚款金额(万元) 1.36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06 处罚有效期 2026-01-21
公示截止期 2028-01-06 处罚机关 博爱县柏山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2775141773X 数据来源单位 博爱县柏山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2775141773X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136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