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博爱县双乐加油站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处罚〔2024〕10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博爱县双乐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博爱县双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标准的E92号(VIB)车用乙醇汽油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822758392909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靳永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E92号(VIB)车用乙醇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E92号(VIB)车用乙醇汽油 罚款金额(万元) 2.89517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8523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11-25 处罚机关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2MB1D02464L 数据来源单位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822MB1D02464L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852.39元; 2、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4倍罚款28951.72元,共计30804.11元。
备注